小李飞刀
发表于 2013-6-3 15:14
本帖最后由 小李飞刀 于 2013-6-3 15:36 编辑
冬泳博士 发表于 2013-6-3 12:16 http://bbs.china-ws.org/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看来马甲也有怕怕的时候。
要彻底地打击疯狂的马甲,任务还很艰巨,还得靠“正规军”,靠我们有正义感的网民们,更需要来自长春的朋友们的鼎力支持。
如果我能像网管一样能够调出他们的ID数据,打假将会变得很轻松。
当然,“打假”不是最终目的!我的目的也不是与谁谁谁过不去,我的目的只有一个,愿我们有一个开心的休闲地带,绿色的自然空间。
看海去吧!
发表于 2013-6-3 16:41
小李飞刀 发表于 2013-6-3 15:1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要彻底地打击疯狂的马甲,任务还很艰巨,还得靠“正规军”,靠我们有正义感的网民们,更需要来自长春的 ...
“心怀鬼胎的人才会乱用马甲”
看海去吧!
发表于 2013-6-3 16:45
本帖最后由 看海去吧! 于 2013-6-3 16:46 编辑
小李飞刀 发表于 2013-6-3 15:1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要彻底地打击疯狂的马甲,任务还很艰巨,还得靠“正规军”,靠我们有正义感的网民们,更需要来自长春的 ...
愿我们有一个开心的休闲地带,享受光明正大的版主,真诚地为我们维系好一个专区绿色的自然空间!
银龙鱼网
发表于 2013-6-3 22:19
支持飞刀的行动!要证据确凿,不能误伤宴请鱼王的协会主席,再出现这种错误就是失败。希望飞刀谨慎,切忌急躁。
三九渡江客
发表于 2013-6-3 22:23
支持飞刀,净化冬网。
银龙鱼网
发表于 2013-6-3 22:28
本帖最后由 龙老道 于 2013-6-3 20:01 编辑
新颁布的版主守則第四条:反映了网民正义的呼声
4、版主有责任和义务维持论坛秩序,对违反冬泳网论坛规定的帖子及时按版规处理,转移删除他人帖子应有明确理由,不得滥用职权。特殊情况下,有权先做出处理,后解释原因
坚决拥护!滥杀无辜应该杜绝了!
银龙鱼网
发表于 2013-6-3 22:54
冬泳网论坛总版规
第二章 论坛用户注册
7、本论坛会员的个人隐私受到论坛保护,不接受任何个人或单位的查询,但以下情况除外:1)用户本人授权论坛透露这些信息;2)相关的法律及程序要求论坛提供用户的个人资料。
小李飞刀
发表于 2013-6-3 22:58
银龙鱼网 发表于 2013-6-3 22:1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支持飞刀的行动!要证据确凿,不能误伤宴请鱼王的协会主席,再出现这种错误就是失败。希望飞刀谨慎,切忌急 ...
不要只见树木不见森林!
那么多“长春人”你核实过了?
如果你是长春人的话,那就请你帮助核实。
银龙鱼网
发表于 2013-6-3 22:58
http://bbs.china-ws.org/ucenter/avatar.php?uid=2589&size=small
小李飞刀谢谢!没看见我的帖子吗?我说过谁谁谁就是马甲了吗?当然,也不排除有人假借别人的名义!发表于 2013-6-3 22:43
说的好,支持!
银龙鱼网
发表于 2013-6-3 23:09
小李飞刀 发表于 2013-6-3 22:5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要只见树木不见森林!
那么多“长春人”你核实过了?
如果你是长春人的话,那就请你帮助核实。
现在咱们无权核实这些个人隐私。
银龙鱼网
发表于 2013-6-3 23:19
本帖最后由 小李飞刀 于 2013-5-31 23:44 编辑
马甲们反映某人的“精品贴”被删除了,我们的网管能不能找出来,让我们鉴赏鉴赏?看看到底有多么优秀,是不是删错了。
坚决支持!
银龙鱼网
发表于 2013-6-3 23:32
点评http://bbs.china-ws.org/ucenter/avatar.php?uid=2589&size=small小李飞刀这里是敏感地带。请贴上你的照片!否则,有马甲之嫌。发表于 2013-6-3 23:08
关键是马甲说了什么错话,是否违法!不贴照片违法照样处罚!如果你能把马甲的违法行为公布出来,帖照片是轻而易举的事。
小李飞刀
发表于 2013-6-4 10:44
本帖最后由 小李飞刀 于 2013-6-20 23:39 编辑
银龙鱼网 发表于 2013-6-3 23:32 http://bbs.china-ws.org/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点评小李飞刀这里是敏感地带。请贴上你的照片!否则,有马甲之嫌。发表于 2013-6-3 23:08
关键是马 ...
这里讨论的是谁是“长春人”的马甲以及“长春人”到底有多少马甲的问题。至于马甲们是否违法,不是本主题讨论的问题。
根据:
四、马甲的特征
1、上网时间不长;2、或帖子数较少,或几乎没有主题,或者主题多为转帖;3、每每吵架贴都及时现身,每每敲边贴都会出现 ;4、没有朋友或从不和论坛的老前辈之一相识;5、不敢公示自己的照片。你的马甲嫌疑非常大!原因:1、你虽然注册时间很早,“注册时间2008-8-1 00:00”,但你上网的时间少的可怜,只有1小时。并且比起真实的你注册时间晚,真实的你注册的时间是:“注册时间2008-4-22 00:00”。2、你的主题帖很少。你知道,没有主题帖,会很容易被当做马甲,也会为自己今后的行动带来不便。于是,你聪明滴认为有了主题帖,就有了一件严实的外衣。当然,你的心思不在乎是什么主题,于是,你用了一个简单的办法——转帖:
主题版块回复/查看最后发帖
http://home.china-ws.org/static/image/common/folder_common.gif 从网品看人品 http://home.china-ws.org/static/image/filetype/image_s.gif ... 1 2 3 冬泳快讯 56 800 渝中半岛 2013-5-27 21:15
http://home.china-ws.org/static/image/common/folder_common.gif 鸭绿江 宜昌冬泳协会专区 3 610 双飞雁 2008-8-9 21:49
http://home.china-ws.org/static/image/common/folder_common.gif 夜景 威海冬泳俱乐部专区 5 298 双飞雁 2008-8-2 15:00
http://home.china-ws.org/static/image/common/folder_common.gif 桥 吉林市冬泳俱乐部专区 3 271 傲霜盈雪 2008-8-2 09:05
http://home.china-ws.org/static/image/common/folder_common.gif 荷 长春三意冬泳俱乐部专区 2 402 杨帝 2008-8-1 18:03
http://home.china-ws.org/static/image/common/folder_common.gif 睡莲 吉林市冬泳俱乐部专区 4 300 寒江搏浪 2008-8-1 22:02
http://home.china-ws.org/static/image/common/folder_common.gif 小荷 宜昌冬泳协会专区 3 550 自然森林 2008-8-9 16:11
http://home.china-ws.org/static/image/common/folder_common.gif 夏莲 威海冬泳俱乐部专区 5 347 双飞雁 2008-8-2 14:59
你的帖子除了《荷》不能确定是转帖外,其它帖子无一不是转帖!
你介绍的鸭绿江大桥的照片,乍一看好像是你的作品,细看,照片左下角标注有“很行摄影”。我有一位鸭绿江的朋友就叫“中国人民很行”。
http://bbs.china-ws.org/attachments/Upfiles/2008729223325590.jpg
这作品到底是谁的,不是一目了然了吗?
3、“每每吵架贴都及时现身,每每敲边贴都会出现 。”
一般敲边帖你都不放过,现在关乎自己声誉的事,你能不参与吗?所以,你急冲冲地上阵是理所当然了。当然,你还有一些回帖是关于长春南湖的天气的。这个我在本帖的第56楼就已经提示了。看来,你还真不明白。告诉你吧:那儿是马甲的聚集地。马甲们轮番上阵当然不是为了刷分,是制造假象!
4、在网上你没有朋友!
5、量你也不敢公示自己的照片。
因此,我武断地断言,你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马甲!
逸人
发表于 2013-6-4 10:55
马甲也是时代的产物,只有管理员能查知,一般版主不会知道的!
万里船
发表于 2013-6-4 15:23
本帖最后由 万里船 于 2013-6-4 15:24 编辑
小李飞刀 发表于 2013-5-30 21:0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杜绝马甲,坦诚交流。
我对马甲非常反感,其一,马甲是一种伪装,而伪装应当剥刦;其二,马甲是木偶,任凭玩耍,自欺欺人;其三,马甲是工具,一般使用马甲工具搞坏事居多。马甲应当清除,以还论坛和谐环境。
银龙鱼网
发表于 2013-6-4 17:25
冬泳网论坛总版规
第二章 论坛用户注册
7、本论坛会员的个人隐私受到论坛保护,不接受任何个人或单位的查询,但以下情况除外:1)用户本人授权论坛透露这些信息;2)相关的法律及程序要求论坛提供用户的个人资料。
关键是马甲说了什么错话,是否违法!不贴照片违法照样处罚!如果你能把马甲的违法行为公布出来,帖照片是轻而易举的事。
小李飞刀你是个法盲,本论坛会员的个人隐私受到论坛保护,不接受任何个人或单位的查询。你是公检法吗,拿出相关证件,我提供。否则不可能。你把宴请鱼王的冬泳主席都当成马甲了。水平也太低了,一点法律也不懂。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我不理睬你这种低档次的人。
水忠冰
发表于 2013-6-4 17:56
本人,律师,小露认识我。冬泳网发过我的照片。
请你把马甲的违法行为公布,我协助你讨回公道!
小李飞刀
发表于 2013-6-4 21:35
本帖最后由 小李飞刀 于 2013-6-4 21:43 编辑
水忠冰 发表于 2013-6-4 17:56 http://bbs.china-ws.org/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本人,律师,小露认识我。冬泳网发过我的照片。
请你把马甲的违法行为公布,我协助你讨回公道!
一个马甲倒下去,又一个马甲站出来。来的正好!省得我去寻找。
告诉你:
到这儿来为“长春人”申辩的“长春人”都是马甲!因为你们脸上已经刻下了“马甲”二字,只是你自己还不知道。
你是律师?哪个地方的哪个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烦请告知!
是律师又怎么样?想唬我?大概你还不知道飞刀曾经干过什么,现在又是干什么的吧?
小露又是谁?
我有什么冤屈需要你来讨回公道?
把话说反了吧?
你既然主动跳出来,正好是我要解剖的下一个马甲之一。
要不了多久,我会还原你的真实面目的!
水忠冰
发表于 2013-6-4 22:18
本帖最后由 水忠冰 于 2013-6-4 22:19 编辑
本人,律师,北京版主小露维尼认识我,冬泳网发过我的照片。如果你不认识原长春冬泳协会主席冰水清人,他宴请鱼王的照片发到冬泳网,小露维尼你也不知道,你没有发言权。请你按法律法规说话,否则我不回答你。
你现在精神有问题,不尊重法律,
胡说八道。
松江浪涛
发表于 2013-6-4 23:08
飞刀就是飞刀,其论高见,学习了!!!:victory::victory::handsha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