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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一公安局副局长因参与经商被行政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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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9 19:5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吉林一公安局副局长因参与经商被行政开除
http://news.QQ.com  2009年04月09日17:51   中国新闻网  苍雁  我要评论(22)
中新社吉林四月九日电 (苍雁)记者九日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吉林省吉林市公安局昌邑分局副局长孙岩因从事营利性活动和参与经商,被给予行政开除。此案共涉及五起民警严重违法违纪事件。

二00七年十二月,吉林省吉林市公安局昌邑分局副局长孙岩经人介绍与从事古玩生意的于某结识。二00八年四月,于某与孙岩商量在香港合伙注册公司经营古玩买卖,孙岩考虑到自己身份的限制不便出面,便默许其弟孙涛和于某合伙经营注册公司。
从二00八年四月商定合伙注册公司开始至当年六月末,孙岩及其弟弟孙涛共筹款五百九十万元人民币,以现金和存款转账方式分多笔给于某进行经营活动。
此后,孙岩听说于某还在外面借过别人钱,就开始向于某索要投入的资金。二00八年九月二十三日,于某失去联系。后由孙涛出面,以被于某诈骗巨额钱款为由报案,昌邑分局刑警大队立案侦查。
随着案件侦破工作的进行,孙岩利用职务影响在社会上筹集巨额资金参与经商的行为也浮出水面,吉林市公安局根据相关规定,对孙岩作出了行政开除的决定。
在此案中,另有多名警务人员投入资金参与于某的营利性活动,也分别被处以行政处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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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9 20:15 | 只看该作者
聪明反被聪明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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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09-4-9 21:1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日不落 于 2009-4-9 20:15 发表
聪明反被聪明误!

君子爱财,亦应取之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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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09-4-9 22:0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石舟 于 2009-4-9 21:10 发表

君子爱财,亦应取之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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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09-4-10 10:45 | 只看该作者
执法犯法理不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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