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1500|回复: 1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第五届中国青海国际抢渡黄河极限挑战赛的通知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9-5-20 11:1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 t5 A& k" H* |今收到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发来信函:
2 v6 p3 f$ k% @* Y- X* g
' @: B5 z* N6 ^0 c2 e6 u6 u8 J8 k. n  关于举办第五届"天佑德杯"中国青海国际抢渡黄河极限挑战赛的通知(略):定于8月6日--9日在青海西宁循化县举行,比赛全长500米,水速3.3米\秒,分组比赛.报名截止7月15日.报名费每人:350元,交通费自理,大会期间食宿由组委会负担.比赛取前12名,获奖奖金第一名5000元至十二名500元不等,比赛中按规定完成比赛者并列12名同时颁发相应名次奖金.
7 Q/ m) {6 c, S/ C) [: i  G - ]' H1 [; z2 ~2 s$ j
  欢迎我市游泳爱好者积极参加,详情咨询:13592310285
: s3 i  B0 q- d! @' F7 Y( f4 m
/ s, q4 N# E, \7 E- ]
) V; ^& I; }! s$ a. m- b ' Z9 Z8 V- K  `3 }- ~
& s% m9 ], j5 H! C( W" s; Y9 m$ T
2#
发表于 2009-5-20 12:35 | 只看该作者
好项目,为什么没有年龄组的分组情况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发表于 2009-5-20 12:39 | 只看该作者
真想去,哪怕只是去看看,关注中!如果有当地提供的地理情况会更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发表于 2009-5-20 12:41 | 只看该作者
想想一定,,,,很美!!!!!青海,,,,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09-5-20 14:1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凉爽 于 2009-5-20 12:35 发表 4 P; C! c2 \+ m7 \* A  j+ [( S' Y
好项目,为什么没有年龄组的分组情况呢?   

( M/ _* A! c3 ^  U5 |- |不分男女和年龄段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09-5-20 16:57 | 只看该作者
可喜又是不能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楼主| 发表于 2009-5-22 10:2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洹水花 于 2009-5-20 14:15 发表
4 P. ^7 Q# C4 j% Z9 H
* L0 |6 U/ h1 ?不分男女和年龄段吗?

! `( h. f. T4 N- C1 Y+ D! j, z  l4 C+ g6 F: `
分的,男女年龄组为每十岁一个年龄组,如25--34  35--44等依此类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09-5-22 10:42 | 只看该作者
关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09-5-24 15:15 | 只看该作者
关注~~~~~请及时通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09-5-24 17:17 | 只看该作者
关注中......我看很有必要在条件尽可能接近的水域做好实力的准备。机遇----总是垂清那些做好了充分准备的人们!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
 楼主| 发表于 2009-5-26 14:50 | 只看该作者
从奖金分配来说,只要进入决赛,也就是说能游的对岸指定地域内,就能拿到500元奖金,并且食宿全免,是到西宁旅游的好机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2#
 楼主| 发表于 2009-7-2 11:55 | 只看该作者

! E0 h' }; H) ^" F
& m: F* s) t, d4 X0 V- W
. m  A* K! L' r& l: ~
1 e7 c, }' B2 H1 t! v$ q    本次报名截止:7月报5日,希望有志志士组队领队参加西宁游玩活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 ( ICP12013697-2 ) 11010802026271

GMT+8, 2026-8-25 19:57 , Processed in 0.032922 second(s), 11 queries , Gzip On,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