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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恩说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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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2-6-20 16:16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末学 于 2012-8-7 16:37 编辑

“以儿女的乐为乐”是天下所有父母亲的共同认识,这句话可能不算夸张。婚配育儿,疼爱有加,人之天性。无论贫穷富贵对儿女的呵护都是一样的,动物界偶尔有对儿女的排斥也是属于不正常现象。我看过一篇越军追杀我国边民的报道:母亲在逃避追杀时不是为了逃跑的速度快而背着孩子,反而为了儿女侥幸存活抱着孩子逃命,宁肯用自己的身体为孩子遮挡一下子弹。为人父母者为了孩子哪怕只能维护孩子的一丝生命,短时间的存活,也不惜犯罪、摘器官甚至付出生命而无憾。
    “不养儿不知父母恩”。养了儿就知父母“恩”吗?真不见得!为了父母的赡养问题,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对簿公堂的不在少数。父母含辛茹苦、披星戴月、呕心沥血、脸朝黄土背朝天的养育了一帮有知识、有学历、有文凭、有级别、有地位、有市场、有脸面、有财富的儿女。自己老两口需要赡养了,儿女们却各有各的困难。三个和尚尚且没水喝,何况七八个、十来个和尚哪里来的水喝呢?真是滑天下之大稽!父母二人能养育一大帮孩子,一大帮孩子却赡养不了父母二人,岂非咄咄怪事?若是有遗产,当然就另是一码事了。
     “子欲养而亲不待”,这决不是一句简单的提醒人们孝顺父母的警句。娶了媳妇忘了娘的马蜂儿子毕竟是少数,炎黄子孙自古以来就知道“羊羔跪乳、乌鸦反哺”。但是,从爱儿女的天性升华到爱父母的理性
是一个很漫长的过程。殊不知有一种现象:对虐待父母的谴责与对虐待儿女的谴责并不成正比,舆论对前者就宽容得多一些。(我不想谈法律,我只讲讲人性。)当然,我并没有做过统计,我只是凭感觉。
     “爱”决不是很容易做到的。真的、假的、细腻的、粗糙的、不得不的、公事公办的、表面的还是发自内心的。爱儿女的几乎没有假模假式、装模作样的;只有不太会的,没有不太真的。爱父母时,尤其是爱那种没有遗产的、不能看孩子做饭洗衣裳并且没有退休金还能吃能喝的,真的很难。这样的父母再有点病,就更难为人了。尽管如此,也没有推脱的理由。不管兄弟姐妹多少个,我只当我是独生子女,赡养父母是人的天职。不如此,不为人!
      我的父母已经走了多年,我仍然经常想起怹们。我有理由问心无愧,但无理由自夸极致。我常常自问:当初为什么没那么做那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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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12-6-20 16:3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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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2-6-20 16:44 | 只看该作者
未学说的太好了,孝敬父母是中国传统美德,是我们应进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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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  发表于 2012-6-20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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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2-6-20 17:2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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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2-6-21 10:2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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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主| 发表于 2012-6-21 16:23 | 只看该作者
感谢那么多泳友喜欢我的小文,我一定再接再厉。
我在此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赞誉,就不一一回复了。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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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2-6-21 18:1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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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2-8-3 10:23 | 只看该作者
莲菊 发表于 2012-6-21 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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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2-8-3 17:01 | 只看该作者

此篇讲的好  我也有同感  现在父母早已不在人世  离我而去再也见不到他们  我们亲兄妹八人  我是老大   出生在边远农村  我一人来北京  父母在老家小妹那里  母亲去世了就把父亲接到北京来  当时父亲衣服穿的很多  一层一层的  天热我感觉热  我就硬要给父亲往下脱衣服  老人家刚来时饭量大  就主张他别吃太饱  讲科学饮食  大人照顾孩子自己热拉想到孩子热不热  自己冷了想到孩子冷不冷  老小孩小小孩  对老人也应是这样  我就细心的按这样做   现在回想起来  即不让老人穿暖又不让老人吃饱  这样做究竟是虐待老人还是孝敬老人?总是梦回环绕耿耿于怀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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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楼主| 发表于 2012-8-5 16:02 | 只看该作者
今日后海 发表于 2012-8-3 10:23

前边还有几篇拙文,欢迎赏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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