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靓颖与冯轲 明星没出名前,经纪人要开发他们的潜质,包装、推销艺人,出名以后,进一步牵线搭桥,帮接各种工作,继续推广明星的演艺事业。不但在工作上联系紧密,而且不可避免地涉及到明星的个人生活。比如,要考虑明星的粉丝感受和明星影响力,明星谈恋爱时该公布还是尽量低调回避,等等。许多经纪人与明星之间是双重关系,像章子怡刚出道时经纪人是她哥哥,赵薇经纪人是嫂子,霍建华、李云迪经纪人是同学兼朋友。另外还有些明星,如张靓颖、陈慧珊、童安格等和经纪人结了婚,形成夫妻档。 公私关系不分算是中国特色,改革开放初期直至现在,任用自家人从事财会工作在中小公司时比比皆是。从宗族社会走出来不久,利益,特别是和钱相关的事情交给自己人才放心,这种观念在现今中国社会还是大有市场。市场经济本身发展不完善,陌生人相互间信任度低,整副身家交到“外人”手里怎么能放心呢? 然而从经济管理的角度来讲,双重关系是所有工作中应当尽量避免的。工作要求理性,为了使利益最大化,不能把个人感情带入工作中。明星和经纪人之间是朋友、亲戚、伴侣关系,无法杜绝在工作中渗杂私人情感。举个例子,明星遭到竞争对手攻击、抹黑,承受了很大的压力,面临精神崩溃,经纪人如果是单纯的工作关系,他(她)全力帮助明星应付外界是第一要务。加上了其他私人关系,既要以私人关系陪伴,又要应对工作,时间、精力上被公私两层关系一分为二了,疲于奔命,可能两样都做得欠佳。 反过来,工作也会影响到私人感情。经纪人和明星之间工作上出现矛盾,比如接了困难、压力比较大的真人秀或者不大适合出演的影视作品,明星不满意到一定程度,可以和经纪人分手。双重关系时,这样的分手不但旧有的工作关系破裂,很可能也对私人关系造成影响,带来双重损失。 除此之外,自家人虽然经济上似乎比外人靠得住,整体利益上可能更能为明星着想,但是他们大多不是职业经纪人,没有接受过专业培训,单凭个人智力和经验,在公关、推广上往往显得不尽如人意。章子怡和成龙传出绯闻时,章子男曾随口说“成龙还要靠咱们家子怡炒作呢”,显然回应得不职业。推广唱片这类工作更加专业,要对艺术、营销、管理各方面都内行,不懂行的“自家人”在这些方面不再有优势可言。 明星们选自家人做经纪人也有不得已的苦衷。中国的娱乐经纪公司运作模式、经纪人制度远未成熟,经纪人的行为往往不可控,做出伤害旗下客户的事情不一定能追责到位。远的如毛阿敏第一任经纪人,卷了她的财产并且以她的名义借了债以后,跑了,近的如去年王宝强离婚案,牵涉到经纪人宋喆。 选“自家人”做经纪人同样有风险。张韶涵刚出道时由母亲任经纪人,当她冉冉上升时,正是母亲的各种作为令她的事业全面停滞。卷走毛阿敏财产的经纪人同时是她的男友。靠自家人做经纪人来降低风险成本实为不得已的下策,如今中国娱乐市场急需培养出懂行、成熟的职业经纪人,改变小作坊式的操作,完善、规范娱乐经纪人行业。 春天尚未到来之前,明星不得不先学着自我保护,学习国外明星的经验,比如和经纪人签定保密协定,避免与经纪人解除工作关系后被对方不断曝出整容、自我炒作等负面、隐私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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